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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工作

nihdff 2025-04-04 税务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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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南省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共二十二条,对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员额核定、聘用人员条件、待遇、招聘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按服务单位类型和经费保障渠道,聘用人员分为雇员和临聘人员两类。雇员按岗位分为普通雇员和专业技术雇员两种,其中专业技术雇员需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各区可根据工作情况对临聘人员进行岗位分类。聘用人员限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技术性、***性工作岗位,不能在财务、执法、涉密和人事管理岗位工作,不能替代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担任行政职务,不得单独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

海口市渣土管理规定?

海口规范渣土运输市场行为


  为创建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遏制和打击渣土运输乱象,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市场行为,海口市加大渣土整治工作力度,对于违规车辆及企业将按最高限处罚。

  据了解,本次整治将从渣土运输两点一线着手,规范工地、土场(即消纳场)两个源头,打击渣土(含其他散体物料)车辆运输乱象,做到工地净车出场、密闭出场,路上安全运输、文明运输、洁净运输,土场规范设置、净车出场。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将联合交警开展执法,重点巡查工地冲洗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车辆出入工地是否按规定冲洗上路以及重点打击路面行驶的渣土车不加盖、直洒等违规运输行为。

  根据《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海口市将对违规者将一律处于最高额度的罚款。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两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建筑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海南省沿海边防船舶治安管理条例?

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海南省人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沿海港口、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边防治安秩序,保障本省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沿海港口、港湾和海域内停泊、航行和作业的各类船舶及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边防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本规定,接受当地公安边防机关的治安检查和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海南省公安边防机关是本省边防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
设立在沿海地区的边防工作站(公安边防派出所),负责对沿海地区及港口的船员(民)和船舶实施边防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边防治安秩序。
公安边防海上巡逻大队负责维护本省海域边防治安秩序。
第四条 沿海地区、港口的一切部门、单位的边防治安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治理”的原则。所有人员应当遵守边防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有义务协助公安边防机关搞好边防治安管理。
第二章 证件管理
第五条 船舶、船员(民)出海必须持有公安边防机关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
第六条 出海生产作业的船舶(包括在近海、港口从事各类活动的小型船舶)及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渔监、港监等有关机关申领出海船舶和人员的有效证件,否则需另向公安边防机关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必要时渔监、港监等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安
边防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受理查询。
第七条 船舶报废、买卖、转让,船员(民)调动或停止出海的,应当及时向证件签发机关办理出海证件变更或缴销手续。
第八条 缓刑、***释、保外就医人员,犯罪嫌疑者,案件主管部门认为不宜出海的未处理完结的重大事故责任者,以及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出海的人员,有关机关不应发给出海证件。
第九条 《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根据公安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印制,由市、县公安边防机关签发。
第三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
第十条 出海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确定、刷制、标示船名、船号,并保持清晰。禁止使用活动船牌。
第十一条 出海船舶必须有船长或负责人,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确定治安保卫人员,实行边防治安责任制。船长或负责人负责本船舶边防治安责任制的实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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