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网营业执照年检入口,合肥红盾网营业执照年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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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公司代办工商注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州公司代办工商注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用的,因为提交的资料都是老板,或者代理的公司委托,属于委托办理,所以公司问题不会追究配委托人,追究也只是会追究委托你来办的那个人或公司,也就是代理人。
你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你承诺你提供的复印件和原件是一样的。
如果将来被查出不一样,公司构成提交虚***材料骗取公司注册登记违法,公司要被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
要是深究的话,你违反了刑法里面相关提供虚***材料罪,但是在实际中很少追究到个人,除非最后公司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委托人责任:
(1)受托人只要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你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只有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3)提示:授权委托书中写“全权处理”的,并不代表你可以处理“一切事务”,在法律上,这样授权不明的“全权处理”,视为一般权限的委托。
扩展资料:
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参考资料:
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可以直接向公司当地辖区的工商所举报,也可以去工商所进行实名举报。 关于营业执照举报需要提供如下相关信息:
一、举报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
二、举报公司公司地址;
三、举报公司的经营范围;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无照经营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与代办公司之间的营业执照代办协议,属于委托合同,属于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
2,如果与代办公司对营业执照中公司名称有事先约定,代办公司将同名的营业执照转为他人所有的,属于违反双方合同约定的行为。
3,《合同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四百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公司代办工商注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公司代办工商注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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