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税收服务新模式,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引领行业创新,税收服务创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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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助力税收改革,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助力税收改革,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问题涉及到财政分配制度。
税收的分配主要跟税种有关系,比如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在地方的25%中,省市县也有不同的分配比例;再比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中央不要,100%归地方,但这100%是归天府新区还是归成都市甚或四川省,这就是地方财政部门规定了,各地并不完全一致。 (我们这里是全部归县区)
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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