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上海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发展与财务优化的完美结合,税务优化的财务原则

上海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发展与财务优化的完美结合,税务优化的财务原则

nihdff 2025-01-30 税务师 4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发展与财务优化的完美结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上海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发展与财务优化的完美结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付利息的税收优化方案?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涉税处理的优化方法:

企业(债务人)向个人(债权人)支付利息时有个问题比较棘手,就是个人(债权人)不能开具***。企业若不能取得***,意味着利息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需做纳税调整。

个人(债权人)虽不能开具***,但可通过税务***。企业(债务人)可以要求个人(债权人)到当地税务申请***,此类事项税务能代开名目为“资金使用费”的***。

需要注意了,针对资金使用费,税务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征收率3%,税额需由个人(债权人)先行缴纳。此外,***时个人(债权人)需就取得利息收益预缴1.5%的个税,其余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例如,张三借款100万元给甲公司,约定年利率12%,一年期满后甲公司向张三还本付息112万元。张三到税务代开资金使用费***,缴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1,000,000×12%)÷(1+3%)】×3%=3,495.15元

附加税:3,495.15×12%=419.42元

个税预缴:1,000,000×12%×1.5%=1,800元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0,000×12%)-3,495.15-419.42】×20%-1,800=21,417.09元

两税合计能占到利息总额的22.61%。

现实操作中,个人(债权人)往往会要求企业(债务人)代为承担各种税费,如增值税、附加税、个人,如果企业(债务人)接受,企业(债务人)代付这些税费时只能将之计入营业外支出,且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代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发展与财务优化的完美结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发展与财务优化的完美结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zghuayaozj.com/show/32902.html

相关文章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